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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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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凡人事关系在本公司的人员,如本人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,可直接向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。
2、党支部接到要求入党同志的申请后,找本人谈话,对申请入党人的入党条件进行初核,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然后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,讨论其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,支部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, 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。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自传和思想汇报材料。
3、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,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党支部认为入党条件基本成熟后,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可确定其为发展对象,并报发改委党委审批。
4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,主要内容是本人的思想汇报、工作的现实表现及相关材料,政审后形成综合政审材料。
5、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,并指导本人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,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作出决议上报发改委党委审批。
6、党支部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参加组织生活,并组织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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